香港允許零售投資者在「新規則」下交易加密貨幣

香港 加密貨幣

香港金融中心再次向加密貨幣敞開大門。彭博報道,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宣佈,為進一步推動香港成為數字資產中心,6月起,個人投資者將被允許在該市場的新規則下交易主要的加密貨幣(如比特幣和以太幣) 。這是該城市吸引加密企業和恢復其作為全球頂尖金融和科技中心地位的最新舉措。

相關文章:香港虛擬資產平台政策3大重點

香港正努力塑造成為數字資產中心

報道指,隨著亞洲其他地方,如新加坡加強對加密貨幣行業的打壓,香港正努力塑造成為區域內加密貨幣中心的首選地點。

新的規則於 6 月 1 日生效,屆時未經許可的交易所,將被禁止在香港市場營銷。金管局總裁余偉文表示,監管機構將嚴格監管進入市場的公司。

儘管全球加密貨幣市場在過去一年走勢波動,加上 FTX 崩潰等事件影響,港府對加密貨幣政策的轉變令人質疑。不過,像火必、OKX 和 HashKey 等公司已表示有意根據新的制度申請牌照,令投資者期待香港能創造一個令數字資產生態系統興旺的環境。

報道引述區塊鏈顧問 Venn Link Partners 創辦人 Cici Lu 直言:「這是一個務實的做法。人們不應該期望在香港申請執照時有一個開放的自助餐。」(That’s a pragmatic approach. People shouldn’t expect an open buffet for all while applying for a license in Hong Kong)

擬僅可交易較大的加密貨幣

根據新措施,個人投資者可以在證監會持牌的交易所交易較大的加密貨幣,市場料包括比特幣及以太幣。保障措施包括知識測試、適當的風險分析和對敞口的合理限制。這些加密貨幣應至少在兩個獨立提供者的可接受和可投資指數中得到納入,其中一個具有傳統金融領域的經驗。

證監會在其結論中表示,持牌平台在向零售投資者提供交易服務之前,應「遵守一系列強有力的投資者保護措施,涵蓋客戶入職、治理、披露等。」

《明報》亦引述證監會中介機構部臨時主管蔡鍾輝指出,如交易平台於 6 月 1 日前在港已有業務運作,需於 9 個月內向證監會申請牌照。他又提醒,根據新指引,如海外交易平台未有領取香港牌照,不可在香港招攬用戶,協助平台宣傳的 KOL 等亦會觸犯法例,證監會將積極監察及執法。證監會金融科技組主管黃樂欣亦補充,加密貨幣提款機(ATM)只提供提款服務而沒有交易,將不在證監會的管轄範圍,如 ATM 的提款功能與交易有關連,就要視乎實際操作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