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太幣

以太幣 — 支持以太坊生態發展的加密燃料

以太幣是以太坊區塊鏈的原生加密貨幣。它在 2015 年通過以太坊基金會的首次代幣發行(ICO)而誕生。 以太幣的誕生過程 以太幣由人稱「V神」的 Vitalik Buterin 所開發,2013 年,當時 19 歲的 Vitalik Buterin發表了以太坊白皮書,詳細描述了智能合約和可擴展的區塊鏈平台的願景。 白皮書提出了建立一個新的區塊鏈平台來執行智能合約的想法,這些智能合約可以執行各種去中心化的應用程序。而 Vitalik Buterin 的遠見和領導力在引領加密貨幣行業迅速發展和主流化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 2015年,以太幣正式推出,為當時是歷史上最大的加密貨幣募資活動。以太幣隨即在加密貨幣交易所上市,開市價為 2.83 美元,曾升至逾 2,000 美元水平,至今年 5 月仍在1,800 美元高位徘徊。 與比特幣的分別 以太幣和比特幣都屬於加密貨幣,但以太幣的目的是創建一個平台來幫助不同的項目,而比特幣更關注於成為一個數字貨幣。以太幣允許開發者在其區塊鏈上構建和部署分散的應用程序和代幣,而比特幣則以發送和接收為主。 而以太幣目的是通過其智能合約功能在區塊鏈上運行。而比特幣的主要目的是以近乎匿名的方式在用戶之間傳輸。這些差異使兩者在其目的和功能上都有很大差異。 以太坊的合併機制 自上線以來,以太坊一直使用工作量證明(PoW)機制。但 PoW 存在高能耗和網絡中心化等風險。所以以太坊自 2018 年開始研發權益證明(PoS)共識機制。 PoS 機制允許用戶通過抵押以太幣的方式成為區塊驗證節點。這比PoW更加環保和去中心化。2020年11月,Beacon Chain主網上線,標誌著 PoS 機制的啟動和運行。 2021年12月,以太坊完成 Arrow Glacier,進一步從PoS過渡。2022 年 6 月,以太坊完成了合併,成功將 PoW 主網資料合併到 Beacon Chain PoS 鏈上,完成從 PoW 至 PoS 的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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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虛擬資產平台

香港虛擬資產平台政策3大重點

日前證監會發表公眾對監管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建議的諮詢總結,有關當局收到了 152 份意見書,根據公眾的反饋意見,證監會對主要問題進行了總結並做出了回應,對香港虛擬資產平台政策列舉了 3 大重點。 除了允許散戶交易符合資格的虛擬貨幣資產外,亦對其他加密貨幣政策有新的方向,包括穩定幣監管實施前,不開放零售交易。 相關文章:數碼港元試點計劃啟動 香港虛擬資產平台重點一:散戶交易非完全不設限 證監會稱,在支持開放零售業務的持牌交易平台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同時,依然認為個人專業投資者應享有與零售投資者相若的保障。 證監會認為,零售投資者一般不大可能了解虛擬資產的條款、特點及風險。加上在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買賣是自動進行的,即使某項交易屬不適宜,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亦無能力介入,故在與零售客戶建立業務關係時,確保合適性極為重要。 「只有全面落實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的建議規定,方能達到這個目的。」舉例來說,建議規定評估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是現有合適性規定的重要部分。由於大部分虛擬資產均附帶高風險,虛擬資產一般只適合風險承受能力較高的客戶。因此,即使零售客戶具備對虛擬資產的認識,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亦不應被豁免進行風險承受評估。 證監會認為,平台營運者應全面評估投資者對虛擬資產的性質和風險的了解,當中可包括評估該投資者過往曾接受的虛擬資產培訓或課程,該投資者現時或過往與虛擬資產有關的工作經驗,以及該投資者過往與虛擬資產有關的交易經驗。證監會因此對《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指引》作出了相應的修訂。由於知識評估規定同時適用於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及從事虛擬資產相關活動的其他中介人,亦會作出相應修訂使所有中介人都受到劃一的規管。 重點二:穩定幣暫不開放零售交易 證監會指,穩定幣帶來的風險引發了國際關注,市場上有聲音要求規管穩定幣,以確保(其中包括)穩定幣儲備得到妥善管理,從而維持價格穩定,並使投資者能夠行使贖回權利。相關風險對穩定幣的穩定性有根本性影響。無法維持其掛鉤功能或在贖回時無法返還投資者資金的穩定幣不可被稱為穩定。這種因此而擴大了的擠提隱憂會嚴重影響穩定幣的流動性,使其普遍不適合零售投資者。 而金管局已在 2023 年1 月發布加密資產和穩定幣討論文件的總結,穩定幣的監管安排預計將於 2023/24 年實施。在穩定幣於香港受到規管前,證監會認為穩定幣不應獲納入以供零售買賣。 重點三:交易平台方面 證監會亦提到 值得一提,除了 12 個月歷史記錄,在港上市的加密貨幣必須至少在兩個主要獨立投資公司的可投資指數上。目前符合標準的代幣包括:比特幣、以太坊、萊特幣、Polkadot、比特幣現金、Solana、Cardano、Avalanche、Polygon 和 Chainlink。 而對於用戶的保障範圍,證監會指,由於客戶虛擬資產不會就損失獲得全面的保險保障,認為若大部分客戶虛擬資產以通常不存在遭黑客攻擊及其他網絡保安風險的線下儲存方式持有,便會具有較高的保障水平。因此,在 98% 的客戶虛擬資產須繼續以線下儲存方式持有的基礎上,準備將以線下儲存方式持有客戶虛擬資產的保障門檻降低至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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