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億美元世紀對決!趙長鵬反擊FTX訴訟:「SBF詐騙憑什麼要我賠?」

CZ hits back at FTX

幣安創辦人趙長鵬反擊FTX提出的18億美元訴訟,該訴訟指控趙長鵬與幣安在2021年透過一項股票回購協議,以欺詐手段從FTX轉移約18億美元的加密資產。趙長鵬已向特拉華州破產法院提出動議,要求駁回此項訴訟,並堅稱自己並未參與任何不法行為,FTX的崩潰也並非因其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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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長鵬的法律團隊指出,FTX的訴訟試圖將FTX創辦人 Sam Bankman-Fried (SBF)的違法行為歸咎於趙長鵬,此舉缺乏法律依據。他們強調,這項股票回購協議的相關交易主要發生在美國境外,參與的幣安實體位於愛爾蘭、開曼群島和英屬維爾京群島(BVI),而FTX相關公司Alameda Ltd. 也註冊於BVI。 交易所使用的資產為幣安美元(BUSD)和FTX代幣(FTT),趙長鵬本人並未直接接收或控制這些加密資產,僅是名義上的交易對手。

趙長鵬反擊FTX訴訟:非資金轉移的受讓人

訴訟中,FTX聲稱該交易所和 SBF 明知無法支付股票回購費用,因此挪用了客戶資金。 然而,趙長鵬的律師反駁此說法,並強調趙長鵬並非資金轉移的受讓人。

此外,趙長鵬也駁斥了FTX的指控,即其在X平台(前推特)上發布關於FTX和幣安出售FTT代幣的貼文導致了FTX的崩潰。趙長鵬的法律團隊認為,FTX的崩潰源於其本身的內部欺詐行為,而非趙長鵬的公開言論。 他們將趙長鵬的行為比喻為「舉報人」,揭露了FTX的龐氏騙局,不應因此對其追究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這並非幣安首次挑戰FTX的訴訟。今年5月,幣安已提出駁回訴訟的申請,理由是FTX的訴訟在法律上存在缺陷,FTX的崩潰完全是其自身「歷史上規模最大的公司詐騙案之一」所致。 除了趙長鵬外,FTX也起訴了兩名前幣安管理層,林文俊(Samuel Wenjun Lim)和 Dinghua Xiao ,兩人皆已提出駁回訴訟的申請。

目前,SBF 因詐騙罪被判處25年監禁,並已提出上訴,聽證會預計於11月舉行;而趙長鵬則因先前認罪洗錢而服刑四個月。 此案的最終結果將對加密貨幣產業產生深遠影響,並對未來相關交易的監管和法律框架帶來重要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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