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證監會發表公眾對監管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建議的諮詢總結,有關當局收到了 152 份意見書,根據公眾的反饋意見,證監會對主要問題進行了總結並做出了回應,對香港虛擬資產平台政策列舉了 3 大重點。
除了允許散戶交易符合資格的虛擬貨幣資產外,亦對其他加密貨幣政策有新的方向,包括穩定幣監管實施前,不開放零售交易。
香港虛擬資產平台重點一:散戶交易非完全不設限
證監會稱,在支持開放零售業務的持牌交易平台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同時,依然認為個人專業投資者應享有與零售投資者相若的保障。
證監會認為,零售投資者一般不大可能了解虛擬資產的條款、特點及風險。加上在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買賣是自動進行的,即使某項交易屬不適宜,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亦無能力介入,故在與零售客戶建立業務關係時,確保合適性極為重要。
「只有全面落實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的建議規定,方能達到這個目的。」舉例來說,建議規定評估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是現有合適性規定的重要部分。由於大部分虛擬資產均附帶高風險,虛擬資產一般只適合風險承受能力較高的客戶。因此,即使零售客戶具備對虛擬資產的認識,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亦不應被豁免進行風險承受評估。
證監會認為,平台營運者應全面評估投資者對虛擬資產的性質和風險的了解,當中可包括評估該投資者過往曾接受的虛擬資產培訓或課程,該投資者現時或過往與虛擬資產有關的工作經驗,以及該投資者過往與虛擬資產有關的交易經驗。證監會因此對《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指引》作出了相應的修訂。由於知識評估規定同時適用於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及從事虛擬資產相關活動的其他中介人,亦會作出相應修訂使所有中介人都受到劃一的規管。
重點二:穩定幣暫不開放零售交易
證監會指,穩定幣帶來的風險引發了國際關注,市場上有聲音要求規管穩定幣,以確保(其中包括)穩定幣儲備得到妥善管理,從而維持價格穩定,並使投資者能夠行使贖回權利。相關風險對穩定幣的穩定性有根本性影響。無法維持其掛鉤功能或在贖回時無法返還投資者資金的穩定幣不可被稱為穩定。這種因此而擴大了的擠提隱憂會嚴重影響穩定幣的流動性,使其普遍不適合零售投資者。
而金管局已在 2023 年1 月發布加密資產和穩定幣討論文件的總結,穩定幣的監管安排預計將於 2023/24 年實施。在穩定幣於香港受到規管前,證監會認為穩定幣不應獲納入以供零售買賣。
重點三:交易平台方面
證監會亦提到
- 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在納入每個代幣以供買賣之前,也應進行代幣的盡職審查
- 只要求平台運營者考慮虛擬資產在香港的監管狀況,而不要求考慮代幣在其提供交易服務的不同司法管轄區的監管狀況。
- 建議要求非證券型代幣具有至少 12 個月歷史記錄
值得一提,除了 12 個月歷史記錄,在港上市的加密貨幣必須至少在兩個主要獨立投資公司的可投資指數上。目前符合標準的代幣包括:比特幣、以太坊、萊特幣、Polkadot、比特幣現金、Solana、Cardano、Avalanche、Polygon 和 Chainlink。
而對於用戶的保障範圍,證監會指,由於客戶虛擬資產不會就損失獲得全面的保險保障,認為若大部分客戶虛擬資產以通常不存在遭黑客攻擊及其他網絡保安風險的線下儲存方式持有,便會具有較高的保障水平。因此,在 98% 的客戶虛擬資產須繼續以線下儲存方式持有的基礎上,準備將以線下儲存方式持有客戶虛擬資產的保障門檻降低至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