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創辦人趙長鵬獲釋 斥1.75億美元保釋金 將於明年受審

趙長鵬獲釋

據消息,幣安(Binance)創始人趙長鵬獲釋 ,代價為1.75億美元天價保釋金,他將在明年2月份接受審判。這一消息發生在幣安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和解協議的同一天,幣安同意支付43億美元的和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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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安是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之一,然而,趙長鵬面臨著美國司法部的指控,指示幣安允許美國客戶在未進行適當的客戶認識或反洗錢檢查的情況下使用該平台,違反了《銀行保密法》。趙長鵬在周二早些時候在法庭上承認了這項指控。

根據法庭文件,趙長鵬正在以由Davis Wright Tremaine信託帳戶持有的1,500萬美元(不包括保釋金)進行押金。此外,他還找到了兩名擔保人,分別承諾提供25萬美元和10萬美元。根據協議,趙長鵬同意違反釋放條款時沒收資金。

然而,聯邦檢察官在聽證會上表示,他們希望對允許趙長鵬離開美國的條款提出上訴,交由更高級法官審理。目前,趙長鵬同意留在西雅圖地區,直到11月27日,以便美國司法部的律師和他的辯護律師就這一爭議進行商討。

趙長鵬獲釋 放棄上訴任何超過18個月刑期的權利

根據和解協議,趙長鵬放棄了上訴任何超過18個月刑期的權利,彭博報道指,趙雖然面臨最高 10 年監禁,但根據認罪協議,預計刑期不會超過 18 個月,這似乎使他免受其他著名加密貨幣罪犯所面臨的嚴厲處罰。司法部尚未決定為他尋求多長時間的監禁。

此外,趙長鵬同意支付5000萬美元的罰款,並辭去幣安的職位,但沒有提及入獄時間。幣安將支付43億美元的和解金給多個聯邦機構,並允許多個監察機構在未來五年監督其運營。

幣安與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達成和解協議。FinCEN是美國的洗錢監察機構,OFAC是制裁監察機構,而CFTC則是聯邦商品監管機構。

據了解,幣安的和解協議旨在解決與美國監管機構的爭議,並改善其合規措施。幣安將接受監管機構的監督,以確保其遵守相關法規和規定。

隨著監管壓力的增加,加密貨幣行業將面臨更多的挑戰和變革。這將迫使企業和交易所加強合規,加強KYC(了解您的客戶)和AML(反洗錢)措施,以確保交易所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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