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嚴打「加密資產囤積」!面對日益加強的監管,香港交易所 (388)重申所有上市申請者必須運營可行的業務。最近的報導指出,五家公司計劃轉向數字資產財務(DAT)模式,因其策略面臨監管質疑,挑戰其對現有上市規則的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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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的框架禁止過量持有流動資產。希望轉型為 DAT 實體的公司必須將加密資產納入其核心業務。這些措施強調,註冊實體不能在沒有穩固商業模式的情況下囤積比特幣等數字資產。Latham & Watkins 的合夥人 Simon Hawkins 對此表示 :「對於打算囤積加密貨幣的公司,是否能證明獲取加密資產是其業務運營的核心組成部分,將決定其批准。」
港交所嚴打「加密資產囤積」 監管對加密資產持有的影響及市場反應
澳洲證券交易所也執行類似政策,限制現金或加密資產的持有不得超過公司資產負債表的 50%,導致一些公司為了靈活性而搬遷至新西蘭。
像香港交易所這樣的監管審查可能會驅使企業探索其他司法管轄區。這些措施可能影響金融策略,並迫使企業在其商業模式中無縫整合加密資產。這裡的重點是可持續性,而非資產囤積。